帝國的祭祀

孔德維
Feb 23, 20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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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Karl Theodor Jaspers稱為重新定義了天人感應的知識人為「哲學家」,但抽象的哲學討論並不是普及的知識與文化潮流。除了傳統的官巫與民間活躍的通靈者外,促成軸心突破的思想家亦保留了不少將人格化「天」的傳統信仰。墨子就曾提到「故昔三代聖王禹湯文武,欲以天之為政於天子,明說天下之百姓,故莫不犓牛羊,豢犬彘,潔為粢盛酒醴,以祭祀上帝鬼神,而求祈福於天。」(《墨子‧天志上》)雖則墨子以「愛人」作為「敬天」之媒介,但是他卻沒有否定先代聖王以祭祀儀式。事實上,祭天與祭祀上帝並沒有在日後的帝制中國政治旁落。在秦始皇(前259 - 前210)吞併六國前,各國政府均有一套對「天」的王解與奉祀儀式。[1] 對認可周初秩序的儒者來說,各國君主祭祀理當由天子奉祀的「帝」,象徵了秩序與制席崩壞。然而,作為宗教學者的我們應該留意的卻是這一種崇拜的傳承與變革,以及「天」、「帝」信仰如何普及於前帝制中國的不同層面。

在秦始皇建立龐大的帝國後,帝國政府亦嘗試了整合各國的奉祀儀式。皇帝直屬的「天子祝官」的職份、國家祭祀的對象、儀式與空間建構等等,都在1世紀前不斷演化,直至1世紀的元始儀後,天子代表國家在首都南郊祭天(郊祀)的儀式,才沿用至19世紀。秦的祭祀承前代各國,除天地以外,尚有山川、八神、諸鬼等:

⋯⋯諸此祠皆太祝常主,以歲時奉祠之。至如他名山川諸鬼及八神之屬,上(案:指皇帝)過則祠,去則已。郡縣遠方神祠者,民各自奉祠,不領於天子之祝官。(《史記‧封禪書》)

在此,皇帝與地方的「民」分別有不同的神明祭祀。在地方的層面,當皇帝祇會在路過當地神廟時參拜,但未有路過的話,則不歸中央政府的「祝官」所管理。直至10世紀以後,中央政府對地方宗教的參與度則會顯著提升。秦始皇時代定下的祭祀禮儀大體劉氏皇室所接受,但當中亦有修補。值得一提的是,早期帝制中國的神靈觀念,與本書開首介紹的殷商宗教分為「天神」、「地示」與「人鬼」三大系統的結構仍然類近。但至在位達五十四年的漢武帝(前156 - 前88)即位,天帝信仰就發生重大轉變。漢武帝接受了方士謬忌(?-?)的提案,認為「五帝」之上,尚有至尊神曰「太一」(亦作「泰一」)。讀者需要明暸,雖然歷史上所紀載的漢武帝「獨尊儒術」,但按儒生所作的「改正朔」(「正朔」是曆法定年定月之基礎,「改正朔」即更訂曆法)、「易服色」(即制訂新的服飾制度)並不是漢武帝唯一的禮法/宗教改革。在有漢一代,祠官、儒生與方士分別仍然在祭祀擔任了不同角色。

[1] 秦國的白帝、齊國的八神(天主、地主、兵主、陰主、陽主、月主、日主、四時主)、魯國祭天的褅禮、郊禮等等,都可以說是商周「天」、「帝」信仰的變調。田天:〈春秋戰國秦國祠祀考〉,《中國典籍與文化》,2013,第1期,頁35–47;班固撰;顏師古注;楊家駱主編:《漢書》(臺北:鼎文書局,1986),頁1202–1203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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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德維

香港人。歷史及宗教學者,同時任職於香港、臺灣和沙特阿拉伯的大學和研究機構。很宅、很毒、喜歡叮噹、經常肚餓。